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负责全县林业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,组织全县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。负责全县森林、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。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全县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。负责推进全县林业改革和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及发展相关工作。组织实施国家、省、市有关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,拟订全县相关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,组织、指导林业产品质量监督,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。推动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。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、生态环境保护、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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